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呼和浩特新闻   
微博
Qzone
呼和浩特打掉一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 6人被拘
内蒙古新闻网  12-05-04 11:21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打掉一个专门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受害女子3名。

  据了解,4月23日,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受害人马某某电话报警称:她被几名网友拘禁在呼准公路28公里处一小旅店内,对方要求她卖淫,说如果不从就将她卖到外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这家小旅店,以佯装住店为名进行侦查。通过侦查,民警发现该旅店的213房间十分可疑。经过确认后,民警破门而入,发现房间内有3名年轻男子和2名女子,其中1名女子正是向警方报警的马某某。民警立即将3名男子控制,经初审得知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又带了1名女子正在来旅店的路上。于是,民警在旅店内布控,于当日21时左右将来旅店的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解救出那名女子。

  经查,21岁的马某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是网友。4月22日,王某某在网上告诉马某某,他身上没有钱了,想向她借钱买车票回家。出于同情,马某某领着女朋友19岁的朝某见王某某。没想到,她俩一上王某某的汽车,就被王某某等人搜走了手机和身上的钱,还说让她们卖淫挣钱,如果不从就将她们卖到外地。随后,马某某和朝某被拉到呼准公路28公里处的一小旅店内,王某某便离开了。在被拘禁的一天里,马某某被强迫卖淫2次,朝某被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强奸。23日,犯罪嫌疑人还给马某某手机,让其告知家人已经去外地打工。借这个机会,马某某躲在卫生间报了警。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哄骗19岁的郝某某,以给她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收银工作为由,将其带回小旅店,准备强迫其卖淫,没想到被警方抓获,而此时郝某某一点都不知情。

  民警通过技侦手段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仍在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活动,便进行了布控,于4月24日14时抓获了王某某。至此,这个专门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的6名成员全部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994年出生,山西省人;侯某某1994年出生,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李某某1995年出生,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人;李某1994年出生,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卢某某1989年出生,乌兰察布市人;张某某1990年出生,鄂尔多斯市人。

  目前,这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强奸、抢劫、强迫妇女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记者 陈瑛楠 通讯员 孙宏斌)

[责任编辑 哈丽琴]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端午粽飘香
练舞技
清风雅韵扇面展
回民干娘
芍药绽放 花海和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端午赛龙舟
老牛湾的颜值提升了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23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