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南二环附近天鹅小区的住户马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4月份,小区部分居民突然接到一份遮光补偿方案,称亿科·公元2010项目将对部分住户造成遮光,并提出了一个补偿方案,但对于这套方案很多住户都不同意,大家希望亿科·公元2010项目马上停止对居民的侵权行为……
小区居民突然接到补偿方案
5月3日,记者来到天鹅小区,看到天鹅小区3号楼和1号楼西侧20米左右的地方正在打地基。一些居民对记者说,从去年11月份开始,亿科·公元2010项目就开始挖地基了,当时居民也没注意到对方盖的是高层并将对小区住户造成遮光的问题。4月份,小区部分居民突然接到一份“亿科·公元2010项目遮光补偿方案”,这时大家才知道新盖的楼房有20多层,对小区住户有遮光的影响。
记者在这份补偿方案中看到:“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一流首府城市的目标,创造赛罕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亿科·公元2010项目作为赛罕区棚户改造重点项目,由于项目对该地段附近的部分住宅造成遮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居民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赛罕区的实际情况,为妥善解决好居民的遮光补偿工作,早日完成项目改造,巧报镇大台什路社区居委会协助内蒙古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补偿事宜。补偿范围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由亿科·公元2010项目对居住在该地段附近造成遮光的住户进行补偿。补偿方案为:对被遮光的住户按照产权证标明的面积一次性补偿,每平方米290元。对一周内签订《遮光补偿协议书》的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大半住户不接受补偿
“辛辛苦苦攒钱买下的房子,本来就是为了住着舒适,而且要住一辈子,没想到要被遮光,我们当然不能为了几个补偿款把一辈子的舒适环境卖掉。”天鹅小区一住户对记者说。
一些将要被遮光的住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既然开发商已经知道新盖的楼房要遮光,那么就应该重新找有关方面测评,如果测评结果说盖到几层不遮光,那就盖到几层,这样大家才能接受;其二就是在亿科·公元2010项目没有形成侵权以前,由对方出资把要遮光住户的房屋收回,如果对方明知道自己侵权在前,还要继续该项目,那么被遮光的住户将到有关部门反映直至用法律武器解决。
开发商称有规划许可证
5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巧报镇大台什路社区居委会,但居委会主任不在。5月7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大台什路社区居委会,看到有一户将被遮光的住户已经领取了补偿款,还有几户居民由于不同意补偿方案正在居委会办公室理论着。知道记者的来意后,居委会主任呼吉对记者说,亿科·公元2010项目是呼和浩特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又是赛罕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所以居委会主动在将被遮光的住户和开发商之间进行协调处理,目前将被遮光的55户居民已经有20多户同意补偿方案,还有30多户不同意。
当记者问及该项目建设之前是否知道会对周围住户造成遮光影响的问题时,呼吉主任说不知道,是市规划设计院通过测量才知道周围一些住户将被遮光的。当记者问及亿科·公元2010项目是否得到规划部门的许可时,正在居委会办公室发放遮光补偿的亿科公司一负责人说有,并让记者去公司办公室查询。随后,记者又来到内蒙古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学府花园商务楼的办公室,在这里,一位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呼和浩特市规划局颁发的建字第1501012012000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许可证上记者看到,亿科·公元2010项目属于住宅和商业两用楼,建筑面积63952.56平方米,颁证日期为2011年11月14日。
规划局:如果遮光不会发证
5月7日下午,记者又来到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该局办公室穆主任对记者说,既然亿科·公元2010项目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在规划局签发许可证的时候一定不会存在对周围住户遮光的问题,因为在签发许可证的时候规划局都会通过清华建筑采光软件对开发的项目进行分析,如果住户在一天内室内接受不到2个小时的日照,那么规划局就不会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者提出质疑:为什么规划时没有遮光,开发商还要进行遮光补偿?穆主任说,现在国家对遮光补偿这块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大多都是通过开发商与用户之间协商解决。
采光权、通风权……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权利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李建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在这一事件中,在对方还没有形成侵权时,被遮光的住户可以到有关部门反映直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果主管方明知道将有遮光的问题发生还给开发商提供证件许可,住户可以把主管方一同告上法庭。 (记者 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