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感冒药提炼毒品,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很多人闻所未闻,却在赤峰市真实上演了。
两名男子用网上学到的制毒方法,从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即“新康泰克”)中提炼出制毒原料,制成冰毒47克,并卖出15克,得赃款10600元。日前,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自治区首例感冒药制毒案一审宣判,两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0元。同时对通过网络向两人传授制毒方法的另一男子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制作冰毒
据了解,2011年8月上旬,赤峰籍男子梁某因赌博输了钱,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名为“西部毒王”的席某,席某是河北省张家口人,现居呼市,系某发电厂工人,精通化学,会制作冰毒,由于资金和销路的问题急于寻找合作伙伴。二人一拍即合,约定合作制毒,由梁某负责提供原材料并寻找买家,席某负责制作冰毒。
谈妥后,梁某来到呼市,二人在呼市买齐了所需的器皿、容器,租了单室楼房,并购置了部分感冒药品,一个简单的制毒窝点便形成了。
接下来的制作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尽管席某有着很深的化学基础,但还是掌握不好“火候”,实验了两次总是失败。这时,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老师,也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制毒专家”。这位老师曾就制毒一事在网上公开招募过弟子,既面授,也网授。
几经交流,“老师”很快指出了席某的失败之处,并通过网络将修改后的方法传给席某。得到修改后的方案后,席某没怎么费劲就轻松制作成功了。
3人落网
席某制毒成功,而梁某的“销售”情况却不尽人意,因为人生地疏,经过十几天,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买主,梁某提议回赤峰发展。
于是,梁某回赤峰从朋友处借了一辆车,又返回呼市将席某及全部制毒工具和设备运走,放到了松山区某镇其舅舅家中。梁某对舅舅谎称,朋友身体不好,需要暂住一段时间进行休养,舅舅因忙于农活也未作深究。安顿好席某后,梁某又前往市区购买原料。
这一次,两个人很快就制作出了冰毒,加上以前在呼市制出的共47克,梁某找到自己以前认识的某吸毒人员卖出了15克,获利10600元。正当梁某和席某为自己的成就而沾沾自喜时,警方已开始抓捕梁某。
梁某和席某落网后,警方又根据席某的交代并在其配合下,在山西将另一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席某在网络上认识的“老师”王某抓获。
罪有应得
2012年4月23日,红山区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2011年7、8月份,王某在互联网上通过QQ聊天、打电话等途径,传授席某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制造方法。
2011年9月份,席某伙同梁某,由席某制造,梁某提供原材料并联系买主,先后在呼市、赤峰市松山区、红山区等地,按被告人王某传授的方法制造甲基苯丙胺47克,卖出15克,得赃款10600元。
被告人席某落网后,协助侦察机关抓获被告人王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席某、梁某,制造甲基丙胺47克,贩卖15克,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已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传授他人制毒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席某、梁某、王某的指控罪名成立。根据三被告人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0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据悉,利用普通感冒药制作冰毒的案件早在一年前发现于江苏、山东等地,在内蒙古地区尚属首例。鉴于此案,红山区人民法院将向赤峰市药监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大对于含麻醉、兴奋剂成分可能涉毒的非处方药物的监管力度,药店、医院在出售时应限制购买,非正常的大量购买的应实名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同时密切注意药品的用途和去向,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从而在源头上最大限度控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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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康泰克胶囊,又名复方盐酸伪麻黄碱释缓胶囊,经过加工能提炼出麻黄素,又名麻黄碱,这正是合成苯丙胺类毒品,也就是制作冰毒的最主要原料。
新康泰克中的盐酸伪麻黄碱成分,本来是用来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可以缓解感冒、鼻塞症状,是国家许可的非处方类感冒药,并非毒品,也不会致人成瘾。因为国家对麻黄素等制毒原料管理十分严格,有些不法分子就打起了含有麻黄碱的复方药品主意。其实大部分感冒药中都含有麻黄碱的成分,包括白加黑,泰诺,雷蒙欣等,但新康泰克所含的浓度稍高,因而成了不法分子瞄准的制毒新宠。以目前市场价格,每盒新康泰克不超过15元,制成冰毒后每克的成本在100元左右,而转手就能以每克700到800元的价格出售,如此暴利产生的巨大诱惑,使许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记者 陈秀俊 通讯员 赵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