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令”只是一纸空文?
2005年2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这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中国生效。
《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07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1988年5月22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布第34号政府令《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2008年11月4日,呼和浩特市政府经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该规定虽然没有制定市民个人吸烟如何处罚,但是对禁烟的公共场所进行了罚款说明,对吸烟者不予制止的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规定中将公共场所划分为完全禁烟区和部分禁烟区。对于以上完全禁烟区和部分禁烟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或区域要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不得放置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物品和吸烟器具;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否则处以单位50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本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呼和浩特市的网吧内大多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可在电脑桌上也都摆放着烟灰缸,网吧的工作人员对网民在网吧内吸烟视而不见,只有少数网吧在小范围内设有“无烟区”。
在呼和浩特市至托克托县的班车上乘客吸烟并不被禁止,而在满是“无烟医院”、“禁止吸烟”标志的地方,一些吸烟者熟视无睹,甚至不停劝诫。
据报道,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第二医院门诊楼内,两位烟民吞烟吐雾时被该院一位副院长阻止,令人吃惊的是,这位副院长却遭到了这两人的围殴,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内蒙古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周景春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卫生部门有实施细则,但细则中没有具体处罚措施,那么禁烟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打折扣,起不到预想中的禁烟效果。
无烟立法,缺乏约束力,立法与执法困局使得饱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在烟雾缭绕中忍气吞声。
据查,被动吸烟的女性月经周期异常和痛经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无被动吸烟状况的女性。除此之外,处于被动吸烟环境中的女性还增加了患肺癌、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膀胱癌、胰腺癌、肾癌和子宫颈癌的危险。对于服避孕药的妇女,被动吸烟还增加了患心血管病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