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客观上要求在规范化上多下功夫,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又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山东省青岛市委着力推进学习组织、学习要求、学习方式的规范化,使学习由“软任务”变为“硬任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着力推进学习组织规范化。学习型党组织强调的学习是一种组织化的学习,它不仅是一种个体行为,更是一种团体行为、组织行为。在组织化学习中,广大党员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在共同学习中提升学习实效,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必须有规范化的学习组织。着眼于推动学习组织规范化、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青岛市委首先抓好中心组组成的规范化,明确规定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草拟学习计划、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安排学习研讨和交流、负责考勤和记录等服务工作。在此基础上,抓好中心组学习安排的规范化。每年年初都对市委中心组和市直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并在年终进行考核总结;从2009年开始,以安排表的形式按月对市委中心组全年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细化,以便于对照落实;对市直党委(党组)中心组也明确规定了学习专题和学习要点,加强学习指导。学习组织的规范化,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力推进学习要求规范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学习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兴趣爱好,而是一种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但是,如果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只提原则性要求而缺乏硬性规定,就容易导致“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委着力推进学习要求规范化。一是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制定年度自学计划。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每年至少系统阅读2本理论著作并做好学习笔记,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学习体会。二是规定党组织必须进行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的集体学习研讨,并要求集体学习时围绕主题设计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发言,开展学习讨论,进行学习讲评。三是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有60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并组织学习交流,促进成果共享。四是规定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给分管部门、单位或工作联系点的干部职工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并将中心组学习秘书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进行专门培训。学习要求的规范化,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着力推进学习方式规范化。学习方式对学习效果有着重要影响,良好的学习方式往往能使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队伍实际,在运用好过去组织学习的有效方式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推进学习方式规范化。青岛市委的做法有:一是推进辅导促学。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应该学习的主要内容,及时向全市领导干部推荐学习书籍;每月编印1期《理论学习通讯》,作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辅助资料;试办《动态》杂志,每两周1期,着重介绍与理论学习相关的热点问题以及前沿观点。通过这些举措,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更富针对性、更具时效性。二是推进调研促学。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全过程,深入改革发展实践,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每年在全市三级党委中心组成员中开展主题调研活动,并对调研成果进行评比表彰。通过调研促学,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少调研成果对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推进宣讲促学。将紧密结合实际的宣讲作为促进学习的有效方式,建立外请专家辅导、内部相互交流和深入基层宣讲的工作体系。比如,开设“和谐与卓越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就事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讨;市委讲师团以打造“青岛讲坛”宣讲品牌为抓手和载体,宣讲的内容既包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也包括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知识新技能,受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欢迎。(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