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湖南省月嫂标准开始确定
据悉,湖南省制订了《湖南省母婴护理人员职业标准》,目前草案已出台。草案不仅对月嫂的准入“门槛”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还针对不同等级的月嫂和母婴保健师的工作经历、培训课时、客户评价、公司评价、技能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如果草案得以通过,湖南省将成为全国第三个在家庭服务行业拥有地方性职业标准的省份。
家政服务公司准入门槛低,除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家政公司外,市面上还存在着大量规模小、素质低的“黑公司”。在处理和惩罚机制缺位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这类公司往往采取拖延或者逃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使雇主的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雇主在选择月嫂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验看公司营业执照、月嫂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其次要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要在合同中写清月嫂的工作职责、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确保纠纷发生时能准确界定法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要注意收集证据。
劳务协议最好跟家政公司签
在正式的家政公司,月嫂和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家政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月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月嫂作为公司员工被派到雇主家中提供服务,月嫂违反合同规定给雇主的权益造成损失时,雇主可以要求家政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家政公司按一定比例向雇主或月嫂收取管理费,这是家政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了少交或者不交管理费,雇主私下与月嫂达成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不属于用人单位,雇主与月嫂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月嫂如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与雇主发生纠纷,只适用于民法对于侵权损害赔偿或者合同违约赔偿的一般规定。由于私签行为在事实认定上存在一定难度,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月嫂往往不辞而别,雇主投诉无门,只好自吞苦果。
【评论】中枪的是月嫂受伤的是市场
最近人们都在探讨一个话题,一个月嫂的收入为何能高于一个医学博士?在北京、上海,月嫂的佣金最高已超过1.5万元。有媒体呼吁政府应加强监管,老百姓探讨万元月嫂是否“物有所值”?更有甚者,提出了让政府限薪的要求。
如今的70后、80后年轻父母,没有育儿经验,或者老人身体条件不允许,请月嫂来照顾产妇和婴儿已经是普遍的选择。月嫂和雇主作为供求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值不值也是雇主说了算,别说行政之手不好干预,就是干预了也未必会有效果。
天价月嫂久受诟病,但问题的根本不在价格上,月嫂的收入高低完全是市场化的结果,应该关注的是月嫂们良莠不齐的素质和市场的混乱。很多月嫂的身份都是从家政工人和保姆过渡而来,仅凭着一张健康证和家政公司的培训证就可以持“证”上岗。家政公司评定的等级,缺乏透明的标准和普遍意义的参考。雇主们在选择月嫂的时候,往往择其价格而选之。至于月嫂是不是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月嫂等级是否存在以低充高,雇主们不得而知。久而久之,抛开价格,月嫂的市场只能更加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月嫂市场尽快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规则就显得尤为迫切。比如说,应该有统一的考试,月嫂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从业资格,月嫂等级也应该由相关机构来评定,对家政公司也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只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规则引导市场,才能让月嫂这一行业步入良性轨道。(赵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