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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拟7月中旬听证
内蒙古新闻网  12-06-21 16:3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自治区发改委拟于7月中旬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

  据介绍,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产生,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

  据了解,听证会参加人19人,其中消费者(高校学生或学生家长代表)8人、经营者(实行学分制的高校)4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常委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相关部门3人;旁听人3人、新闻媒体2人。自愿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带有效证件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文/记者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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