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等领导在新城宾馆出席签约仪式。首席摄影记者马建斌摄
6月29日下午,自治区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新城宾馆签署《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推进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双方签署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我区提高城镇化质量,构建有利于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的多级支撑城镇发展格局。对我区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给予技术支持,协助我区做好城镇体系规划评估以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公租房补助标准,在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我区适度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对我区建设“智慧城市”给予支持,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管理的支持和技术指导,支持我区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节水型城市。通过差别化政策,在资信能力、经营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专业人才培训,支持我区大型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双方将共同成立联合推进小组,协调部署重大合作事项,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姜伟新一行还将在我区就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和工作指导。
自治区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记者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