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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特困群体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内蒙古新闻网  12-07-12 16:49 打印本页 来源: 黄河晚报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临河区决定从2012年1月份起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和城镇“三无”人员的供养水平。上半年提标补发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近日即可领取。

  据了解,城市低保月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了39元,月平均补助水平达到326元;农村低保月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0元,月平均补助水平达到159元。集中供养五保户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900元,全年达到500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全年达到2900元。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92元,每人每月达到1392元;分散供养孤儿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每人每月达到1160元。集中供养城镇“三无”人员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129元,每人每月达到937元;分散供养城镇“三无”人员补助水平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80元,每人每月达到580元。(通讯员李存义)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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