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揭秘医保卡套现:诱你透支救命钱
内蒙古新闻网  12-09-03 12:0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日,记者在东胜区伊金霍洛街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南门附近看到,一名女子拿着一块广告牌,上面赫然写着“高价收药、医保卡兑现金”等字样。医保卡真的能兑现金吗?到底是如何兑换的?连日来,记者展开调查。

  “你收药吗?什么药都收吗?”记者问道。“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药品,我都收。”女子回答。“按什么价格收?”记者问道。“如果是治疗心脏、心血管、高血压、肠胃病的药按药价的60%收,常用药的收购价格便宜一些。”女子说。“你这种在街头收药的行为合法吗?收这么多药有什么用?”记者问道。此时中年女子毫不避讳地回答:“虽然这行有风险,但是利润很可观,利润不仅来自收购药品的折扣,还来自各个城市之间的药价差额。此外,收回来的这些药品有专人销售。”在随后的交谈中,针对记者质疑“医保卡兑换现金”一事,该女子显得非常认真:“我们按照医保卡上金额的70%兑换。比如你卡里现在有100元,那么我给你70元,你卡里的钱就是我的了。如果你想兑换成现金,咱们现在就到对面的药店兑换。不过我先得知道你卡里有多少钱,按照钱数比例的70%把钱给你。随后,我告诉你我需要什么药、需要多少,你再到药店把药买好后交给我,我们之间的交易就成功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兑换!”

  见记者只是咨询而已,该女子不耐烦地向其他围观者询问。

  记者上网查询资料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将被依法取缔,有关部门可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同时还可并处违法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些条文中不难看出,政府对于药品的监管极为严格,这种在大街上摆摊收购药品的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医保中心。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医保卡用于保障居民生活中的医疗需求,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允许用医保卡套取现金,将医保基金挪作他用。一些市民为了套取资金,用医保卡买药后再卖掉,导致药品流入不法商贩手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套取了自己的救命钱。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将医保卡上的钱套现,以后若是就医,就只能自掏腰包了。

  记者咨询有关律师得知,医保卡兑换现金属于医保卡套现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虽然医保卡里面的现金属于市民私人所有,但它是一笔受法律保护的特殊资金。(记者  范亚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加固黄河堤岸
苍天圣地阿拉善
2000米速度马圈赛
金秋采摘“乐翻天”
记者采访白旗工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呼伦贝尔牧草丰收
全国女子曲棍球锦标赛赛况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