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东胜区伊金霍洛街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南门附近看到,一名女子拿着一块广告牌,上面赫然写着“高价收药、医保卡兑现金”等字样。医保卡真的能兑现金吗?到底是如何兑换的?连日来,记者展开调查。
“你收药吗?什么药都收吗?”记者问道。“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药品,我都收。”女子回答。“按什么价格收?”记者问道。“如果是治疗心脏、心血管、高血压、肠胃病的药按药价的60%收,常用药的收购价格便宜一些。”女子说。“你这种在街头收药的行为合法吗?收这么多药有什么用?”记者问道。此时中年女子毫不避讳地回答:“虽然这行有风险,但是利润很可观,利润不仅来自收购药品的折扣,还来自各个城市之间的药价差额。此外,收回来的这些药品有专人销售。”在随后的交谈中,针对记者质疑“医保卡兑换现金”一事,该女子显得非常认真:“我们按照医保卡上金额的70%兑换。比如你卡里现在有100元,那么我给你70元,你卡里的钱就是我的了。如果你想兑换成现金,咱们现在就到对面的药店兑换。不过我先得知道你卡里有多少钱,按照钱数比例的70%把钱给你。随后,我告诉你我需要什么药、需要多少,你再到药店把药买好后交给我,我们之间的交易就成功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兑换!”
见记者只是咨询而已,该女子不耐烦地向其他围观者询问。
记者上网查询资料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将被依法取缔,有关部门可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同时还可并处违法销售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些条文中不难看出,政府对于药品的监管极为严格,这种在大街上摆摊收购药品的行为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鄂尔多斯市医保中心。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医保卡用于保障居民生活中的医疗需求,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允许用医保卡套取现金,将医保基金挪作他用。一些市民为了套取资金,用医保卡买药后再卖掉,导致药品流入不法商贩手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套取了自己的救命钱。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将医保卡上的钱套现,以后若是就医,就只能自掏腰包了。
记者咨询有关律师得知,医保卡兑换现金属于医保卡套现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虽然医保卡里面的现金属于市民私人所有,但它是一笔受法律保护的特殊资金。(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