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市四项住房公积金监管措施出台
内蒙古新闻网  12-09-13 11:4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9月11日,记者从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房管局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并采取了四项措施,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套提、骗提现象的监管。如有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发生,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将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系统,适度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

  据包头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公积金中心将机构调整与旗县公积金管理机构上划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实现远程联网,旗、县、区市民可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对土右旗、固阳县原管理机构的资产进行清理、审计、移交,旗县公积金机构将上划统一管理。

  此外,包头市房管局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的监管,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依法督促缴交,从而提高公积金缴存率。而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为杜绝骗提住房公积金现象发生,市房管局将对提取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在贷款方面将进行跟踪监督,控制贷款逾期风险,对于购买期房的市民贷款,将要求借款人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及时收押,以此来降低其放贷款风险。

  另外,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还将搭建公积金网络平台,并建立个人查询公积金信息系统,市民可在网上自行查看个人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等相关信息。对于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包头市房管局将与财政、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审计、银监等部门密切合作,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将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建立骗提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制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内标识个人不良记录,并依照其信用等级,适度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记者 刘志鹏)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草原上的图书室
新学年开始了
带着毛驴闯市场
动态清零 零就业家庭
胜利者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新起点上新跨越
内蒙古博牙高速公路即将开通运营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