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质监局转变作风,以高度负责、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要求,市质监局取消了被检定单位应提供的检定人员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支出的有关费用;取消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若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按检定周期送检加收的20%检定费。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出台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市质监局取消了锅炉安装、重大维修、改造方案审查费,锅炉图样设计审查费,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费,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改造审查费,罐车使用前审核费。市质监局还免除了全市重点集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台秤、度盘秤的检定费。根据《内蒙古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相应条款规定,市质监局下调了热能表、水表、煤气表检定费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出台的收费标准上,统一减免检测费20%。
乌海市质监局开辟市政府重大项目特种设备检验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可先检验后收费,对确实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可缓交或分期承付检验费用。
乌海市质监局还结合经济下滑现状,及时收集中小微型企业在质量、计量、标准、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行政审批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扶持。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