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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家药店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内蒙古新闻网  12-09-15 10: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乌兰浩特市健华药店等7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了解,撤销的7家药品零售企业分别是:乌兰浩特市健华药店,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09-06-031;乌兰浩特市僧格利君大药房,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09-06-189;回民区首健药房,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10-01-A-284;扎鲁特旗东圣大药房,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10-07-292;扎鲁特旗博爱大药房,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09-07-A-001;扎鲁特旗黄花山镇万寿堂药店,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09-07-060;开鲁县开鲁镇康辉大药房,撤销认证证书编号为C-NM-11-07-096。(记者  郝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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