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多花钱,老百姓不多出钱,实现参合农牧民保障金额大幅度提高。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开创实施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项目,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经办,为全市近315万参合农牧民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使广大农牧民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宋腾飞是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五三村村民,今年3月,他被查出患主动脉动脉瘤。宋腾飞及时转入北京301医院进行手术并获成功,各项医疗费用共计28.4万余元。8月16日,他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领到了14万元的大病报销款。“加上新农合报销的6万元,前后一共报销20万元。”宋腾飞说。
为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2012年,赤峰市在参合农牧民的筹资费用中,每人拿出10元作为新农合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从而使农牧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得到相应提高。一是新农合报销补偿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机构从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中支付,赔付比例为80%,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4万元,整体封顶线达20万元,与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封顶线一致;二是在统筹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在6万元以上,但新农合补偿未达到6万元的参合人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照50%的赔付比例从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金中支付,年最高赔付要达到新农合的封顶线6万元;三是将新农合外伤等意外伤害患者住院补偿工作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按新农合报销比例由商业保险机构支付。
赤峰市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有波介绍,2012年赤峰市全市参合农牧民314.61万人,参合率95.5%。
据介绍,2012年上半年,赤峰市全市补偿金额达到3.58亿元,共补偿517638人次。截至目前,商业保险公司为赤峰市参合农牧民支付大额医疗保险281人次,共计费用461.64万元;意外伤害1361人次,支付费用520.7万元。(记者 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