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7日,中央纪委督导组督查指导我市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情况。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巴建光陪同督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国铭出席汇报会。
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颁布一年多来,我市抓住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这一核心内容、围绕增强《规定》执行力这一关键问题,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监督检查推动、制度建设跟进,使《规定》在我市得到较好落实,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其中,坚持宣传、教育、培训“三位一体”,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定》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突出制度建设这一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力;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和必要惩处这个有效手段,切实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增强威慑力。
督导组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给予肯定,并要求我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要加大对发生在基层的典型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切实推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期间,督导组先后深入到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昆区昆北办事处甲尔坝村、青山区乌素图社会服务中心等地,对我市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了细致了解和现场督导。(记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