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审计厅厅长长江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养老保险基金、教育专项资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财政性资金、全区财政收入质量等方面也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范围不断扩展,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同时,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财政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仍较普遍,而且有些问题的性质比较严重,需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更好地做好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从多个方面推进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及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二、强化对问题的整改工作,综合利用审计成果。深入分析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处理处罚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事项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提高综合整改问题的能力,使审计成果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