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乌兰浩特市交警大队专项整治涉牌涉证
内蒙古新闻网  12-10-16 15:27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推动十八大召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乌市交警大队于国庆节后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强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掀起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新高潮。

  自10月8日起,乌市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出动,在城区内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着重突出以下重点:在市区道路上重点整治无证驾驶及驾驶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悬挂单面号牌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在乡镇及农村道路上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拦截、查控违法嫌疑车辆,并对可疑车辆进行网上核查比对,及时掌握车辆信息,增加执法的针对性、准确性,有的放矢地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中,重点整治公安系统内部及家属私家车借挂他车牌照、套牌、无牌违法行为,在处罚与整治过程中,与其他车辆一视同仁,对使用他车牌照的一律处以2000元罚款、没收牌照,并责令驾驶人将使用他车牌照期间所产生的违章罚款一次性缴清后方可放行。(贾文芬)

[责任编辑 赵静 ]

“水稻之乡”喜增收
乌海葡萄丰收了!
集贸市场人头攒动
“彩色雾凇”美景
安居工程安民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胡杨叶黄引“拍客”
内蒙古迎来粮食丰收季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