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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设儿童成长阶梯标准:4岁学会体谅父母
内蒙古新闻网  12-10-27 11:0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周末报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政府希望通过这部《指南》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

  3岁学会不跟陌生人走,在拐带等公共事件广为关注的背景下,幼儿安全问题仍是关注重点,希望他们能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比如3-4岁的孩子要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4岁学会体谅父母辛劳,在关心尊重他人章节,要求4-5岁知道父母的职业,能体会到父母为养育自己所付出的辛劳。

  《指南》认为孩子需要有初步的归属感。5岁要能说出自己家所在地的省、市、县(区)名称,知道当地有代表性的物产或景观。

  6岁学会接受不同意见,在社会篇的章节中,对孩子与社会交流的能力提出要求。6岁要学会倾听和接受别人不同的意见;不欺负别人,也不允许别人欺负自己。

  每天睡眠要达11到12小时,除了身体健康,情绪安定也非常重要,在幼儿做错事时要冷静处理,不要斥责打骂,允许幼儿表达自己的情绪等。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连续看电视不能超过30分钟,要每天按时睡觉起床,要多喝白开水,不贪喝饮料,不挑食。3-4岁连续看电视不超过15分钟,4-5岁不超过20分钟,5-6岁不超过30分钟。

  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指出,《指南》提供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和典型表现是家长和教师观察了解幼儿的参照,但不是评价和衡量幼儿发展快与慢、好与差的“标尺”。不能将《指南》作为分领域训练的“清单”,为追求“达标”而对幼儿进行强化训练。2.《指南》有助于帮助家长和教师根据每个幼儿的特点,确定适合其身心状况的合理发展目标,但《指南》中的各学习与发展目标不能简单地用作幼儿园的教育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应该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目标,选择活动内容,提供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3.要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角度,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协调发展,绝不能片面强调和追求幼儿在某一方面和几个方面的发展。(周逸梅)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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