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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管理
内蒙古新闻网  12-10-27 11:4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了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质量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所用的聚苯板与墙面必须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抹面抗裂砂浆与聚苯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耐碱网格布铺压应严实,无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现象。涂料饰面必须涂刷均匀,颜色一致。保温材料的密度和厚度以及燃烧性能均要达到要求,网格布一定要耐碱,胶粘剂、砂浆、泥子、涂料都要达到规定标准。各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选购要严格把关,不得降低标准。对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对出厂检测报告进行验证,同时还要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检,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凡是在节能改造施工中进行工程转包、采购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减少工序等降低质量标准,不按施工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返工整改,情况严重的不得参与今后的节能改造工程。(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王会婷)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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