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11时30分许,家住丽苑阳光城的张先生抱着不到3岁的孩子在北垣街路边等出租车,准备乘出租车回家。等了10分钟左右,一辆乘坐了一位乘客的出租车停在了张先生的跟前,此时张先生才看清楚,出租车上乘坐的是和自己同住一个居民小区,而且在一个公司上班的同事李先生。张先生没有多想就上了出租车。
上车后,李先生问出租车司机,因为是路过将自己的同事捎上的,而且去同一个目的地,也不存在绕路的问题,是否支付一份车费就可以了。没想到这位女出租车司机十分恼火且理直气壮地回答:“这属于拼车,拼车就应该出两份钱。”李先生反驳说:“我们认识,又同住一个小区,根本不绕路。而且我上车不久就看见我的同事了,所以不算拼车。
在李先生的据理力争下,出租车司机告诉两人,现在出租车拼车是被允许的。出租车司机还向他们诉苦,说自己一上午连份钱还没有跑出来,请两位乘客理解一下。“就这样,我们不情愿的每人支付了10元钱的车费。”李先生告诉记者。
因为碍于面子,两人没有同出租车司机过多纠缠,各自付了车费后回家了。但是回家后的李先生心里很不舒服,他反复琢磨,现在我市拼车的现象很普遍,难道真的像出租车司机所说的那样,出租车拼车已经放开了,出租车可以随意拼车了。
针对李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市运管局机动执法分局那木局长。那木告诉记者,出租车拼车被允许的说法不准确。“拼车本来是好事,既环保又省钱,应该大力提倡。”那木告诉记者,“可是我市的出租车拼车有些不一样,一方面存在打车难的事实,另一方面是乘客的同情心助长了出租车司机的心态。”
那木认为,一般理解出租车拼车的意思应该是认识或者不认识的路人,要去往同一目的地或者目的地相距不远,从而相互约定同乘一辆出租车,而全程的车费由同乘人员平均或者按照约定支付,而出租车司机赚取的只是一份全程的车费,并不是每位同乘的乘客都要支付全程的车费。“这样看来,出租车拼车既环保又经济,而且资源也得到有效利用,是件好事,值得提倡。”那木说。
在我市,出租车拼车不是这个意义,而是需要支付两份或者多份钱。”那木告诉记者,因为我市市区存在打车难、难打车的现实,所以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如果经过车上的乘客允许,出租车司机是可以再拉载其他乘客的。“但前提条件是经过车上乘客的同意,如果原乘客不同意,那么出租车司机是不能再拉载其他乘客的。”那木说。
关于张先生和李先生遇到的问题,那木认为,两位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并且可以向运管部门投诉这位司机。
“乘客上车后直至下车,这辆出租车的使用权就归乘客所有,包括车上的广播、音乐、空调以及选择哪条路线等等。”那木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乘客上车后要求司机去哪里接一个人,然后再去哪里,这样的就不属于拼车。而且半路上司机要求拼车,如果乘客不同意,司机不能强行拼车。后拼车的乘客上车后,如果不能重新使用计价器计价的话,出租车司机则需要说明计价收费的方法和数额。
那木表示,出租车的乘车环境需要广大乘客共同营造,在现实乘车中,不能滋长、放纵出租车随意拉客、拼客、甩客、宰客的现象,遇到类似的现象一定要及时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住同一个小区,而且又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在打车回家的途中,同事正好在路边等车,路过的李先生让出租车停下,把同事捎回了小区。谁知,下车时出租车司机硬是让他们俩出两份车钱,理由是他们俩属于拼车,双方还为此发生了争执。市运管局机动执法分局那木局长认为,遇到此种情况,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并且向运管部门举报。(记者 张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