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入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摘自十八大报告
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与入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从维护最广大入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报告对加强社会建设作出的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好入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决心和态度,明确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战略举措。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胡锦涛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相比5年前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社会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社会管理的任务更加明确、创新管理的要求也更为迫切。
社会建设作为工作目标的意义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再次重申了“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建设的战略构想是在近十年的时间中逐步清晰和明确起来的,而各种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也在逐步得到落实,效果逐渐显现。
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冲突呈现多发的态势,“化解矛盾、消除冲突、保持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与诉求逐渐多样化,加强社会建设能够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普遍认为,改革开放后,政府、市场与社会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社会结构在我国已逐步形成,“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力量逐步发展,需要党和政府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加强社会建设。”
与时代发展相同步,“适应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要求,需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转变党的执政方式也必然要求加强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一战略构想是一个逐步完善、逐步发展的过程。
早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1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再次提出,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实现途径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实现途径,首先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观念的转变。解放思想,就是不墨守成规,不瞻前顾后,要有胸怀容差异、有勇气干事业、有智慧闯新路。摆脱僵化的、教条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国家和社会治理,是由多元主体共同构成的治理结构来完成的。重新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和原则。
同时,社会建设要求在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个人之间的合作与良性互动,形成新型的伙伴关系。政府要为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是加快社会建设,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系统。政府本身无须承担也承担不了的任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下放给社会组织去完成。而政府要出台更多的鼓励性政策,如税收方面的优惠等。
最后,加强社会建设,鼓励公民参与。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基础是公众参与;今后中国的发展路径,同样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参与的制度框架,让更多的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参与公共生活的管理。
如何实现社会建设的制度化及可持续性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保证社会建设的科学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实现制度化。
坚持民主、法治是首要原则。民主和法治是实现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基本路径,是推进社会建设科学发展的制度性保障。没有民主,就容易走向集权,而没有法治,则容易走向混乱。不坚持民主和法治,社会治理变革就无法有效地规范社会秩序,无法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有勇气在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社会建设等方面学习和借鉴适合我国国情的成果,结合中国实际,创造出社会建设的中国路径。
加强社会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我们党改革开放事业的重大战略构想。加强社会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需要避免一些错误的观念和做法。
一是将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管理”扭曲为“管理社会”,将“社会”作为管理和实践对象,忽略了社会对自身的管理;
其次是,“忽视社会组织的发展”。不懂得如何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型的伙伴关系。
三是社会建设只是为了促进民生。社会建设,既是服务于民生,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民主。只有用民主的办法,才能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解决好了民生问题,才能更稳定、更有序地推进民主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陈家刚作者系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