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了解到,近期内蒙古全区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校车7961辆。
据了解,全区各地认真落实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中关于校车登记备案、外观标志、校车驾驶人资质的有关规定,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校车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全区共排查接送学生车辆7961辆,其中专用校车75辆。各地根据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分布情况继续加强校车管理中队建设,确保每个城区大队都有校车管理中队、每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都有护校民警,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要求,进一步明确校车管理中队、护学岗工作职责、任务。目前,全区共建立专兼职校车管理中队161个。
交管部门还出台4项举措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一是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对在用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行驶线路等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及时更新辖区校车及其驾驶人相关数据信息;二是严格按照《校车条例》规定,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职责,对已注册登记的校车,根据当地政府批准决定及时核发校车标牌;三是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中队、护学岗建设,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四是加强路检路查,严查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贾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