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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房屋“养老金”缴存标准明起上调
内蒙古新闻网  12-12-03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12月1日后竣工并办理入住手续的楼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大家俗称的“大修基金”或房屋“养老金”缴存标准上调了,各种房屋类型中,上调幅度最高的达85.7%。这是记者近日从乌兰浩特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了解到的。

  据了解,此次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调整,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住宅后期维修需要,并结合当前乌地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平均造价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当前乌地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平均造价由先前的700元/平方米上涨至现在的1300元/平方米,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比例几乎未变。

  调整后,住宅房屋分为多层(含独立别墅)住宅与高层(含多层带电梯)住宅两种类型。多层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由先前的35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5%),调整为65元/平方米(1300元/平方米×5%);高层住宅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由42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6%),调整为70元/平方米(1400元/平方米×5%)。非住宅房屋由原先的一种类型调整为多层(含单栋不带电梯和公共建筑)非住宅房屋和高层(含多层和单栋带电梯)非住宅房屋两种类型。多层非住宅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原先的49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7%),调整为78元/平方米(1300元/平方米×6%);高层非住宅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调整为84元/平方米(1400元/平方米×6%)。(记者 立平)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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