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白女士的丈夫陈先生染上了赌博恶习,经常夜不归宿,对白女士和孩子不闻不问。最近,陈先生欠下不少赌债。为了还债,他不仅瞒着白女士向赌友借款还债,还向白女士要钱,一旦遭拒便拳脚相加。无奈之下,白女士提出离婚,而陈先生却提出要离婚可以,但要先帮他还清欠款。这种瞒着对方欠下的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析】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或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是,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等4种情形下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因此,在确认是否为共同债务时,不仅要依据上述具体规定,还要结合个案综合考虑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等因素。那么,综合以上分析,本案中,陈先生瞒着妻子白女士欠下的赌债,不应当视作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当认定为陈先生的个人债务。同时,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赌博行为,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