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侦破一起盗枪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且成功起获了19年前失窃的枪支及子弹若干发。
据了解,1993年3月11日上午,原乌兰察布盟农业银行行长富某的办公室被盗,丢失一把“六四”式手枪及子弹若干发(公务配发)和7000元现金。多年来,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展开大范围的侦查,但案件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眼看“1993·03·11”枪支失窃案就要成了“死案”,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副局长、集宁区公安局局长杲凤存对此案高度重视,重新反复研究,于今年年初将当年现场提取的嫌犯遗留的信息录入公安部信息库,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了协查通告。
11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公安分局查获了一起赌博案件。据当地警方称,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刘某的指纹信息与“1993·03·11”枪支失窃案的嫌疑人相似。闻讯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警方采取联合行动,于11月8日上午奔赴山西省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捕归案。
刘某多次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反审讯经验丰富,如果他死不认罪,仅凭孤立的指纹物证很难为其定罪。果然,刘某被抓捕归案后,采取了哭、闹、绝食等招数,办案民警持续询问了半个月,也没有获得一点有价值的信息。11月24日,杲凤存结合案情,在办案民警的配合下亲自审问刘某,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终于供述了1993年撬盗原乌兰察布盟农业银行行长办公室,盗窃配枪及现金的犯罪事实。但是,刘某随后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办案民警,拒不交代枪支的存放地。
办案民警很清楚,找不到枪支就无法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起诉至检察机关后,很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撤诉。为了把该案办成铁案,不留下任何疑点,11月30日,杲凤存第二次审问刘某,终将刘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击垮,刘某和盘托出了全部案情。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12月3日,杲凤存带领民警押解刘某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在一家物业公司二楼仓库内将被盗的“六四”手枪和10发子弹起获。至此,沉封了近20年的“1993·03·11”原乌兰察布盟农业银行枪支被盗案终于成功告破。(记者 田凤元 通讯员 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