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高度重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科学制定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到位、严格监督保护,确保林业项目建设质量高、落实快、发展好。自2010年以来,该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2.6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13.1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4万亩,实施四旁植树6000亩、义务植树8500亩、盟内非重点工程人工造林7000亩。
截至目前,突泉县林业用地面积308.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05.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7.07%,超出了自治区平均水平。获得了“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先进集体”、“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等殊荣,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突泉增添了一抹鲜活的绿色。
明确责任,提高林业项目建设质量。突泉县每年年初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各乡镇签订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定期召开林业项目调度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确保林业项目建设质量。
严管资金,确保林业资金专款专用。突泉县严格按照“三专一封闭”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同时,该县严格执行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制度,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费年检制度。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争取国家投资林业项目2910.2万元,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细化工作,执行管理制度不折不扣。突泉县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定期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监察检查,实时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所有占用林地项目均由土地部门办理林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2010年以来共申报占地项目12个,占用林地1214.879亩;突泉县加强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共发放林权证41120本,宗地数53435宗,林改涉及林地207.8416万亩,实际改革完成面积205.094万亩,改革完成率达到98.7%;突泉县强化限额采伐管理。狠抓林木采伐管理,只对群众盖房、盖棚圈、建养殖小区用材办理了部分采伐手续,有效杜绝了违规发放采伐证、超证采伐和无伐区作业设计采伐等现象;突泉县狠抓木材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加工、运输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经营木材行为,严禁木材经营单位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它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驻站记者崔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