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1月以来寒潮降雪天气对我区造成的不利影响,自治区民政厅于12月11日16时紧急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进入11月以来,我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寒潮降雪天气。降雪中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等地受灾较严重。截至12月11日统计,雪灾已经造成我区6个盟市39个旗县的44万人受灾,其中需口粮、衣被、燃料等紧急救助人口达到12.9万人,2人死亡。灾害造成1133间房屋倒塌,700间房屋严重损坏,1258间房屋一般损坏,17979头(只)大小牲畜死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亿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当前灾害损失和需救助情况,自治区民政厅紧急启动自治区自然灾害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灾情动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县级民政部门灾后2小时内报告初步灾情、重大灾情直报和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灾害信息上传下达通畅。要完善救灾预警响应、救灾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评估等机制,强化各项应急救助措施,层层落实救灾责任,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有序实施过渡期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记者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