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经济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要实现春节前基本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召开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要联手实现春节前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为了能让农牧民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全区各地要继续开展排查预警工资,将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用人单位作为排查重点,将本地施工的建筑、水利、公路、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在重点场所普遍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公示牌”,公示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地址,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接受异地举报投诉,实现跨地区联动受理;实行值班备勤和劳动保障监察要情报告制度,对涉及30人以上的欠薪恶性突发事件,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协助公安部门立即查办违法案件;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仲裁员独任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部分裁决等方式处理,确保农牧民工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理。

  2012年我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拖欠工资待遇5390件,共为94.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2.9亿元。(记者 马丽侠 高 佳)

[责任编辑 赵静 ]

【救灾】捐助灾区
新教室里唱儿歌
图书进警营
农民积雪下抢收玉米
寒冬里的快乐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雪域苏尼特 风情骆驼节
32家企业青城招贤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