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国家启动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加大工程的实施力度;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将退牧还草与草原补奖机制的政策衔接起来,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贴标准;2012年,我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成效,全年解决农牧区128.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这些利民惠民措施的推行和结果,都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落实有关。
人大代表汇聚民意提建议,推动政府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这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之一。5年来,代表们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60件(以下简称建议),这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进行了反馈。
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先后组织代表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小企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坚持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发挥作用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人大常委会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的重要环节,随着代表执行职务能力的提高,近年来,我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呈现出建议数量不断增加、建议质量不断提高、建议落实力度不断加大、建议办理满意率高的特点。
代表建议句句传递民意,从医疗、住房到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代表建议中,要求加快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议比较集中,反映出代表对民生的持续关注。百姓关注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如何化为有关部门的具体行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工作部门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农牧业厅、财政厅、人社厅、水利厅等“办理大户”的工作联系,通过开展联合督办、上门走访抽查、开门请进汇报、办理前提出要求、办理中进行督促、办理后“回头看”等方式,确保每一件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办理。
为使代表建议成效体现在具体政策措施完善、问题解决上,从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始,人大常委会确定9项重点处理建议,内容涉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立法、民族教育投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解决牧区饮水安全、解决内蒙古风电弃电等问题。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牧业厅、水利厅等16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重点办理。在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督办下,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下,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这也是常委会代表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具体体现。(记者郎俊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