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新交规正式实施以来,阿拉善盟公安交警部门特别针对新交规中明确的故意遮挡或故意污损号牌等违规行为加大了巡查执法力度。
阿拉善盟交警针对新交规中明确的故意遮挡或故意污损号牌等违规行为加大了交通检查执法力度。 赵晓丹摄
1月22日下午,阿拉善盟交警支队民警在巴彦浩特新世纪广场附近开展交通检查执法行动。记者看到,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就有近10辆车被发现有不同程度的遮挡和污损号牌行为。据了解,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否则将给予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但由于新交规实施不久,群众普遍存在不了解、不理解的现象,所以执法民警对于这类主观的、非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并未采取完全扣光12分的处理方式,而是要求车主在便利的情况下即时拆除遮挡物,保持号牌的清晰可辨。
记者看到,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都以警告教育的方式为主,对于非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行为,尤其是在购买车辆时,安装了经销商赠送的不符合新交规规定的号牌架的车主,对其做了解释说明工作。在向违规车主解说新交规的同时,不断有群众提出相关疑问,交警都一一给予解答,特别是对号牌的正确装配方法提出具体要求: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毫米,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框,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式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翻转号牌。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否则视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盟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徐忠泽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新交规,尤其是对开车不遵守秩序、乱加塞、慢车霸占快车道、快车抢道超车等现象在一些细节方面加大了惩罚力度。希望驾驶员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摒弃固有陋习,迅速适应新规则,按照新交规的规定文明驾车出行。
“实施新交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驾驶员素质、规范驾驶员行为,从群众源头上减少因违章驾驶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盟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晓春告诉记者,在交通管理方面,宽是害、严是爱,“最严交规”是对驾驶人员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公众安全负责。在此,他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认真阅读新交规,文明出行,共创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赵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