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3月起开展劳动用工备案专项检查
内蒙古新闻网  13-02-26 09:0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区决定从3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薪酬填报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自治区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用人单位。检查的内容为各用人单位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用工状况、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劳动者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情况及原因、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和年度薪酬信息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

  在此次检查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提出整改方案,要求限期改正;对没有进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将及时督促,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社区平台的小微企业以及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将逐户进行检查,仍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将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予以查处。(记者 马丽侠)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舞出好日子
载歌载舞
“文化拜年”下乡来
给残疾人“送饭碗”
手工元宵受青睐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逛庙会
新春送欢乐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