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建立交通运输博爱互助金
内蒙古新闻网  13-03-08 11:2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呼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分局获悉,呼市红十字会与呼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建立了专项互助金,即交通运输博爱互助金,凡参与此活动并自愿捐款的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均可成为受助对象。

  博爱互助金主要来源包括参与此活动并自愿捐款的人员,每人每年捐款20元,多者不限;从红十字会博爱救助金列支;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多渠道自愿无偿捐款。

  博爱互助金救助金发放标准是:参与互助金捐款的成员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补助家属1万元。造成伤残、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伤残的,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和1000元。患有癌症、恶性肿瘤、白血病、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等重症的补助5000——10000元。因患其他重大疾病住院,在医院治疗费用自理部分达到10000元以上的,补助3000元。自理部分在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下的将补助2000元。参与互助金捐款成员的父母、子女、配偶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经互助金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给予1000——5000元补助。

  参加“博爱互助金”的出租从业人员申领互助金需持有关病例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填写互助金使用申请表,由所在部门上报交通运输管理局审核,经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记者 温晔峰 通讯员 白美玲)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关爱留守儿童安全
哥儿们,太危险了!
秀球技
整治大货车
蒙古族皮画:艺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欢度巴斯克节
生态和美引来更多候鸟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