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突泉县采取培养选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村级党组织“领头雁”工程,走出了一条选好建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新路子。
突泉县以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善于组织协调、胜任力强、作风民主六项基本条件为标准,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等界限,采取“公推直选”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择优选任符合民意的村党组织书记。同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农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党员、村干部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后备梯队,并加强大学生村官的跟踪培养。
突泉县制定了任职试用制、双项述职评议制度、岗位目标承诺制、为民服务承诺制、绩效考评制、民主管理制等多项制度,把对村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会的管理监督贯穿于村务工作始终。逐渐形成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村民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
突泉县还制定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享受基本财政补助;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被县委命名为模范党组织书记的,自最后一次命名的第二个月起,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工资待遇;年度实绩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绩效奖励等等。这些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和促进了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热情。(崔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