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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和保障工作将以民生工程为重点
内蒙古新闻网  13-03-12 09:3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今年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0376套,基本建成8697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1万户;房地产开发新开工180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7.86亿元,比2012年增长39%;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住房和城乡各项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3月8日,全盟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召开。盟委委员、副盟长黄甫军出席会议,各旗县市分管住房和保障工作副旗县市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后,全盟住房保障工作将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各类城镇保障房并轨管理,建立适应不同住房支付能力家庭的差异性保障需求、以先租后售、租售并举为特征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重点抓好城区、城关镇、中心镇建设,突出特点,形成特色,梯次推进城镇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和建设,支持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抓好村镇建设,继续推进中心镇试点建设。继续加大“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开展力度,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盟公共基础设施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城镇功能和面貌得到明显改观。抓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建立“旗县市级负总责、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各旗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着力抓好资金筹措、用地供应、建设进度等重点问题。(记者 阿敏)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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