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区扎实推进实施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老工伤人员待遇落实到位、困难职工帮扶、困难大学生救助、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做好残疾人保障等内容的社会保障工程,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呼和浩特市清泉街社区的王秀玲老人2008年退休后养老金每年都在增长,去年达到每月2060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进亮介绍,2012年,自治区落实并下拨中央和自治区资金9.36亿元,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3.45亿元,为131.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20元,平均达到1730元。
落实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给予医疗保险补贴,一直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2012年,自治区在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基础上,投入资金1亿元,让全区2.4万名老工伤人员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2012年,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落实自治区本级资金0.4亿元,支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将6.8万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
自治区十分关心企业军转干部、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的生活,2012年,自治区投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0.65亿元,其中中央0.43亿元、自治区本级0.22亿元,用于区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下拨资金0.79亿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生活和医疗补助,下拨0.15亿元用于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
为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2012年自治区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资金0.93亿元,其中中央0.53亿元、自治区本级0.40亿元,共帮扶困难职工54150人次,人均帮扶标准739元。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康社区低保户云瑞平身体有残疾,他的儿子去年被洛阳师范学院录取后,他从民政部门领到了6000元的救助金,圆了孩子的大学梦。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2012年,自治区共下拨救助资金0.08亿元,一次性救助当年新考录的困难家庭大学生2.48万人次,人均救助标准达到2556元,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按时入学。
此外,自治区本级财政2012年拨付补助资金0.162亿元,用于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共安排资金0.72119亿元,对10.2万户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户均救助标准达到700元以上。在对全区城乡低保边缘户进行临时救助的同时,又将临时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户扩大到常住非户籍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员。
残疾人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记者从自治区残联了解到,2012年,全区共投入资金0.1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0.11亿元、盟市自筹0.06亿元,为1000名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了“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当年完成贫困听障残疾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手术50例,并为其开展术后康复和训练。(记者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