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乌兰察布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乌兰察布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确立了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作为拉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以来,2011年、201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占全自治区份额明显增大,投资总量占全自治区的份额由“十一五”末2010年的2%,增到2011年的4%,再到2012年的5%。“十二五”的前两年2011年、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65亿元,超过“十一五”期间的总量(“十一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是1152亿元)投资总量在全区各盟市的位次前移。2012年投资总量继续领先阿拉善盟、兴安盟且超越了锡林郭勒盟和乌海市,接近巴彦淖尔市而且与前几个盟市差距逐渐缩小。2013年乌兰察布市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投资力度的加大,使乌兰察布市民生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2012年各旗县市区不断强化措施,切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2012年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9750套(户)308万平方米,占自治区总任务的14%,完成投资46亿元,2013年全市还将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7934套(户),2012年全市完成便道硬化85.7万平方米,拆除临建18.3万平方米,背街小巷治理258条,142公里,公厕改造108座,楼体亮化美化430多栋,新建改建道路126条,新建热源点7个,新增供热面积320万平方米。
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2012年全市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2128户,超自治区任务1153户居全区各盟市之首,共建成幸福院224处,2.2万户解决了近5万贫困人口的住房困难,与此同步一些村镇配套建设了道路、供水、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牧区的人居环境。市三届一次人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全部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即今后五年平均每年要改造2.5万户以上,这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
三、乌兰察布市成功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市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2011年、2012年园林绿化建设两年累计完成投资达120亿元,特别是中心城区依托“三山、两河、一中心”建设,大做“山、水、绿”三篇文章,投入城市绿化资金80亿元,绿化覆盖率达37.3%,彰显了“显山、露水、透绿”的建设特点,2012年9月乌兰察布市顺利通过专家组检查验收,成功创建为自治区园林城市,乌兰察布正昂首一步步向着宜居、宜业、宜游型城市的发展目标迈进。(高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