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责令尽快改正
针对乌兰察布医专附院多辆急救车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牌照一事,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徐勇副大队长说,只要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悬挂号牌。
去年,乌兰察布市交警部门曾对供热、自来水抢修、城管、银行押运及新闻媒体等重点单位、重要部门的车辆进行了规范管理,并查扣了一些在风挡上摆放的标牌,同时将查出有问题的车辆进行了备案和做台账记录,当时主要查处的是超速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乌兰察布医专附院的车辆不按规定悬挂牌照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进行过查处。做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或者管理存在漏洞?
徐勇说,以前考虑可能不充足,重点检查了其他特种车辆,忽略了急救车,交警部门在这方面工作中存在疏忽。
随后,徐勇查询乌兰察布医专附院悬挂蒙JJJ280车牌的急救车违章纪录发现,从2012年至2013年,该车曾4次因超速被交警部门抓拍。
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急救车管理?徐勇说,从即日起,与乌兰察布医专附院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利用3天时间,对全市所有的急救车辆进行彻底调查,了解和掌握急救车的所有信息,同时协调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进行监管,对于不合格的车辆全部封存,待合格后再上路。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将现场调查,立即规范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张副局长表示,目前,乌兰察布市急救车辆均没有GPS卫星定位系统,是各自单位自行运行,内部管理。对于乌兰察布医专附院急救车不按规定悬挂牌照一事,张局长表示,将于今日派人到乌兰察布医专附院进行现场调查,并和交警部门联系对车辆进行规范。
针对乌兰察布医专附院急救车未按规定悬挂牌照一事,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