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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确定深化医改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3年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网站上刊发出《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了自治区深化医改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全民医保覆盖更广

  我区自2009年5月启动实施医改以来,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达到2180万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70%以上。

  2013年,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将分别达到95%、95%和96%,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并随医保基金的增长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另外,我区还要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将把21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且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我区力争到2015年,大病保险覆盖全区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对参保(合)人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大病保险平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深化改革综合推进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我区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增补了211种基本药物。全区1574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全区12378个嘎查村卫生室中有9972个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2013年,我区会有序将嘎查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各地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继续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坚持基本药物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12年鄂尔多斯市、通辽市作为自治区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在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6个旗县28所医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2013年我区将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旗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到2015年,实现旗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我区将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力争到2013年,全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固定资产、实际床位、门诊和住院量分别达到总量的10%;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固定资产、实际床位、门诊和住院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

  立足区情合理布局

  重视蒙中医药等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我区充分重视民族医药发展,优先将民族医药和民族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蒙药将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新农合用药目录,并按照甲类药品管理,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20%,最高不超过95%,将针灸、推拿等蒙医中医诊疗技术列入报销范围。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蒙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强蒙中医药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农村牧区医疗和预防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15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苏木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医中医药服务。

  筑牢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09年———2012年3年间,共完成6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完善。2013年,我区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牧区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嘎查村卫生室、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记者 李倩)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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