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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围绕四项内容改革职称制度 业绩能力贡献成主要评价内容
内蒙古新闻网  13-03-18 10:4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今年职称制度改革将围绕探索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职称申报要求等四项内容进行,确立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职称管理制度。

  昨日,来自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消息称,我区将改革完善正高级(优异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体系,其评审条件将于上半年重新修订后实施。修订完善其他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目前,除中小学、高校教师外,自治区将组织专家进行修订实施其他系列评审条件。新的评审条件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主要评价内容,构建评价标准统一、公正公平的专业化评价体系。

  在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列入国家试点的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继续探索实行说课答辩、量化评审等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卫生(蒙医、药学专业除外)、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在农业、畜牧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电力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探索实行评审和系统内网络面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等。

  此外,职称改革将控制申报比例,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中小学教师已设高级岗位数5%的比例推荐申报;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单位已设高级岗位数10%的比例推荐申报(已开展考评结合的卫生、经济系列不实行申报比例控制)。(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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