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教育厅:设立曝光台,查处违规办学绝不手软!
内蒙古新闻网  13-03-21 09:1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自治区教育厅加大了监督和检查力度,目前已经将一些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通报。3月20日,记者从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内蒙古教育网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李东升介绍,2012年,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惩处和预防腐败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对20所高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对21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考核,对3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今后,自治区教育厅将结合教育系统特点,着力做好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完善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工作落实;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加大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的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泛滥、违反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以及“校中校”或民办学校乱收费等行为,凡是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实,违反政策规定的都要严肃查处。(记者 高 佳)

[责任编辑 赵静 ]

关爱留守儿童安全
哥儿们,太危险了!
秀球技
整治大货车
蒙古族皮画:艺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欢度巴斯克节
生态和美引来更多候鸟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