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乌兰浩特市把平安红城、和谐红城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项工作,坚持不懈地狠抓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谱写了一曲平安、和谐、奋进的新乐章。
2012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大力开展了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了以调委会为基础,以市民诉求中心为载体,以交通事故调解、物业纠纷调解、司法立案调解有机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为群众开辟维权通道,确保矛盾在源头得到预防、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2012年全市排查矛盾纠纷1998件,调处成功1957件,调处成功率达98%。
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适时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扫黄打黑、消防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12年,投资3800万元开展了以城市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为主的技术防范体系建设,全市居民小区、主要街道、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部位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或红外报警装置,基本实现了重点地段、路口、部位技防全覆盖。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暴力犯罪事件工作预案,有效提高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乌兰浩特市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经常分析社会形势,科学制定社会工作政策;强化政府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法律政策,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发挥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在社会工作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群众参与社会工作的基础作用,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驻站记者秦晓红 通讯员丁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