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对官员以“化名”取得的身份证与个人出国(境)护照要清缴、注销完毕。这是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日前在“防止违法违纪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联席会议”上宣布的。
近年来,各地防逃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有的部门防逃制度不够完善,比如出国(境)证照的审批签发仍然存在漏洞,存在一人多证、“化名”办证的问题,登记备案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证照统一保管制度落实不够。此外,随着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有些腐败分子在从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开始变造伪造“化名”身份证、出国(境)证照,骗取移民身份,通过多种渠道向境外转移资产,采取各种手段对抗侦查。
为了推动防逃工作,内蒙古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化名”身份证和因私护照进行专项清理。公安、安全机关要做好“化名”身份证及据此办理的护照登记和清理工作,确属工作需要的,要严格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进行清理登记,并实行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已通过各种渠道取得“化名”身份证及据此办理了个人护照的,持证人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上缴证件,经办人也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提供信息,并协助做好证件上缴工作。8月底前属于自查自纠,是一条红线,8月底后,对于隐瞒情况或拒不上缴相关证件的持证人和不主动提供信息的经办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作出处理,绝不姑息。(记者 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