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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出台“十二条意见”
内蒙古新闻网  13-04-03 09:4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出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二条意见”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全区检察工作从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真正把民生优先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据了解,在保障政府重大项目投资安全方面,跟踪做好法律服务,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围绕促进旗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服务和保障城镇化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三个着力点”,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并主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贯彻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三个原则。对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反对腐败等问题,要运用检察职能,着力解决。(记者 鲁蒙海)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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