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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全面推行新农合起付线外全报销
内蒙古新闻网  13-04-10 17:53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现在咱农村治病可省钱了,原来治我这病每天最少也得60元钱,现在我住了9天院才花了150元,咱真有福了!”因为心脏病、胃病在巴彦高勒镇卫生院住院的刘淑琴老人对我们说。

  自2013年2月1日起,在实行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下,扎旗的参合农牧民都能够在定点的苏木乡镇卫生院享受到新农合起付线外全报销政策,在政策规定的药物目录和时间期限内,农牧民到医院住院时只需缴纳150元钱,其余医疗费用全部由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和医院承担。

  扎旗自2006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始终注重和加强新农合“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到2013年,全旗应参合人数286051人,实际参合276040人,参合率达到了96.5%。新农合基金人均筹资提高到340元,个人缴费60元,全旗新农合基金总额达到了9385.36万元。新农合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的推行,不但有力地缓解了广大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且引导农牧民增强积极参合、就近就医的意识。

  “我们医院按着合作医疗的政策,现在是采取全报销制度,给老百姓带来了优惠与方便,现在的患者很少往外走的,老百姓也因此得到了实惠,而且是真真正正的实惠。”扎旗宝力根花卫生院院长戴晨光说。

  全报销制度是以苏木乡镇卫生院为单位,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控制在1500元/人次以内,其中农牧民自付150元。据扎旗卫生局副局长吴淑云介绍,旗合管办会根据辖区内每所卫生院上月住院人数,在当月初按1500元的80%向盟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预拨当月基金,每季度一结算。住院时间在七天以内,费用不到1500元的,据实结算;超出1500元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晓东 白玲)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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