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4月10日,兴安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上总结通报了2010年以来兴安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兴安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盟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冯超,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铁玉,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盟检察院检察长梁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兴安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按照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和保障干部清正、为政清廉、政治清明为重点,坚持侦防一体化建设,预防跟着办案走,突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工作新方式、新途径,切实服务和保障我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冯超在会上指出,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反腐倡廉建设同步推进,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

  冯超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要加强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正面教育和底线教育,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振兴 高峰)

[责任编辑 于鑫 ]

关爱留守儿童安全
哥儿们,太危险了!
秀球技
整治大货车
蒙古族皮画:艺术...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欢度巴斯克节
生态和美引来更多候鸟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