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北方新报》对呼和浩特铁路保安服务公司支付员工每月900元工资,不符合呼和浩特市12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事进行了报道。4月17日,呼和浩特铁路保安服务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本月15日工资按时发放……现在工资是1050元,如果加上不办理养老保险的200元,工资就是1250元。非常感谢《北方新报》的监督!”
物价不断上涨带来CPI指数的攀升,CPI作为衡量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关系的重要指标,增长过快社会经济就会出问题。让工资跑赢CPI,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也是群众的殷切期望。呼和浩特市将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200元/月,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然而,从以往的情况看,每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总会有一些用人单位对此置之不理,好像最低工资标准与自己无关。更有甚者,表面上看是认真执行了,但到落实具体福利待遇的时候,就会玩弄各种手段来克扣工资,最后职工们还是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这对于处在弱势的普通职工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充其量就是一张“画饼”,虽然好看却不能充饥。
作为职能部门,在最低工资新标准执行以后,还应当主动深入各企业查一查账目,看看有没有按照新标准为工人发放工资,给广大劳动者以“权利救济”,而不能坐等劳动者投诉举报。同时,各级工会也需要发挥必要的监督作用。如此,最低工资新标准才有可能真正成为覆盖所有在岗职工的一项利好政策。(本报特约评论员 程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