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监测,2011年乌兰察布市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8.1%,比2000年提高27.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0.4个百分点。从构成生活质量5项指标的实现程度看,1项已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值,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1年达到4.66‰,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值12‰;2项接近目标值,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68岁,低于国家标准值75岁,实现程度为99.6%。恩格尔系数达到40.9%,高于国家标准值(40%)0.9个百分点,实现程度达到97.8%;1项有望提前实现,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9平方米,与国家规定标准值27平方米相差5.1平方米,根据近年来的发展情况,这一指标有望在2018年实现目标;1项实现起来难度较大,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指标是生活质量中的重要指标,占三成(31.6%),它的高低直接影响生活质量方面实现程度。2011年实现7154元,实现程度47.7%,是5项中实现程度最低的。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从2000年到2010年,乌兰察布市经济总量从119亿元增加到430亿元,翻了2.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203元增加到14202元,翻了2.3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3元增加到4451元,翻了1.2倍。十年间乌兰察布市经济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总量的增速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速,城镇居民的增速快于农牧民收入的增速。
文化教育方面主要由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和平均受教育年限3项指标构成。
2011年乌兰察布市文化教育方面实现程度60.1%,比2000年提升11.1个百分点,比全区平均水平61.8%低1.7个百分点,基本与全区保持同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大领域中实现程度最低的。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0.87%,比2000年上升0.37个百分点,文化软实力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与国家标准值5%相差甚远,实现程度17.4%,居23项指标倒数第二位。一方面,文化形成产业从人们的思维定位到规划发展,起步较晚,乌兰察布市的文化产业特色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生产与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新兴文化产业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难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今后必须把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重要抓手。一是继续加强新闻出版发行工作,包括新闻、图书、报纸、刊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二是开拓创新,做好广播、电视、电影的制作发行工作;三是集思广义,做好文化艺术服务工作。包括文艺的创作、表演与培训、图书馆档案馆的建设与利用、文化遗产保护等;四是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包括文化信息传输、广告、多媒体、动漫、建筑设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制造,版权所有,古玩市场,会展中心,文化出租以及文化经纪代理等等。
文化教育另两个方面,即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和平均受教育年限,2011年分别达到14.9%(国家标准值16%)和9.6年(国家标准值10.5年),实现程度分别达到93.3%和91.7%,接近国家标准值,这2项指标,经过努力,有望在2017或2018年提前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