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8时30分,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超员客运车辆。经查实,车牌号为蒙M17XXX的大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1人,实载66人,超员15人,超员29.41%。
车主说自己为了多挣点钱,心存侥幸,车子沿途不断停车让乘客上车,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在车上看到,没有座位的乘客都挤在通道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另外安排汽车对超员乘客进行了转运,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给予驾驶员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1月1日正式实施的驾照新规,该驾驶人还将受到降级处罚,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副队长任占英向记者介绍:“对于这种超员29.41%的严重超员行为,按照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对驾驶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该驾驶人持有的A1驾照将会降级,并且三年内不可申请A1驾照。”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乘客: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正规安全行驶的客车,不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车辆,一旦发现客车具有超员等违法行为,应拒绝乘坐并立即向交警部门举报。(记者 金树泉 通讯员 于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