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互联网蓬勃发展,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4.20亿,网络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舆论场。虽说网络是虚拟世界,但它和现实社会紧密相连,那些肆意制造、转发的虚假信息,给社会秩序和百姓生活没少添乱——
“我真不知道自己无意识的行为会造成这么大的负面影响。”因散布“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情杀案”谣言而被警方拘留的德某悔恨不已。
影响很恶劣
4月16日,新浪微博一用户传博文称:“呼和浩特市今天在附院发现一例H7N9病例,望大家相互转告,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停留,关心身边的人!”此言一出,立即人心惶惶。很多市民都在网上、手机上转发了这则消息,彼此间见面就问“知道呼市也有禽流感了吗?”直到卫生部门辟谣,人们悬着的心才放下。
在呼和浩特一家媒体工作的王女士手机上收到“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情杀案”的消息后,打开了那张图片,当时就感觉恐怖,表示“心里直发毛”。
去年,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123号令”还未施行,网络已经开始疯传“交通新规定”,让百姓谈“新交规”色变。呼和浩特市驾驶员王胜明(化名)去年年底考上了驾驶本,恰逢新交规出台,而网上的传言让他将信将疑。“年底那段时间,网传新交规一天一变,真让人无所适从。我家孩子10来岁,就副驾驶座不满14周岁到底能不能乘坐的问题,我天天‘百度’,直到自治区公安厅交管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才证实其实并没有记分、罚款的依据,网传说法真不靠谱! ”
“户口可以买卖了。”鄂尔多斯市网民董志彬(化名)在网上发表了关于在鄂尔多斯可以“花钱买户口”的虚假言论,引得不少网民跟风散播,给当地政府部门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后果很严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网民刘文涛(化名)在网上发表言论,恶意攻击张君(化名)的人格名誉。此帖一发,迅速被转发散播,使张的人格、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张不得不报警,经东胜警方全面调查取证,查实刘所发内容系人为捏造事实,蓄意污蔑受害人,遂对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来,刘自行删除了网上的不实言论,并对受害人致歉,才消除了不良影响。
由于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且不知网络谣言的危害性,在网上开展散布虚假言论、蓄意诬告、陷害他人的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他人名誉,扰乱他人正常社交生活,自身也受到严厉惩戒。
造谣者以为网络是虚拟空间,可以随意散播言论而不必承担责任。而事实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网民和相关部门都该反省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主任、曾供职搜狐网、雅虎(中国)网新闻中心的江鸿老师认为:网络是为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服务性工具,而且这种工具是参考性的工具,而非主宰性的工具。应该用“网络主宰者”的主动性心态来使用网络,而不是“被网络所主宰”,这样就不会被网络传言所左右。
对于如今很多网民凡事都要“百度一下”的习惯,江鸿老师认为:实际上这是很不好的习惯,长此以往,会导致人主动思考、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大大弱化,严重者甚至会“离开网络,寸步难行”,出现自我“迷失”,成为“网络奴隶”。
江鸿老师提醒广大网民:静心判断、不冲动、不随波逐流,要知道网络上的信息真假难辨,泥沙混淆,要多动脑,少动手,多咨询,少盲从。
“一些部门遇有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不及时,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给了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内蒙古心理咨询师协会咨询师章剑说,“遏制网络谣言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政府部门增强公信力,要及时发布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要在观念、作风、机制上适应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环境,减少官方信息与网民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对抗性。”(记者赵弘冯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