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的鄂·苏日台是呼伦贝尔市的民俗专家,带病从始至终随同调研组进行调研,老先生的民族情怀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研究作风感染着每一位随行人员。他对“三少”民族的文化、民俗有着多年、深入的研究,且珍藏了很多史料。他认为:“民族服饰不仅是这个民族的名片,更是这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体现。标准的制定体现的是国家对多民族文化形态的肯定,而为少数民族服饰制定标准,实际是在替少数民族文化争取一种认同。这不仅是展示民族文化的机会,更是求得社会认同的可能。将为民族文化更好的、健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还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是研究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参考资料和依据。自治区标准化院在将标准化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利用过程中,不仅创造性地开拓了标准化工作领域,而且也为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面临的困境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这些专家一致认为,自治区标准化院经过反复研讨,制定“三少”民族服饰地方标准不仅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自强,有利于促进民族间团结,促进民族间相互欣赏、相互尊重,有利于保护国家文化安全,同时也拓展了标准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弘扬提供了又一有效途径、方法和手段。对探索“文化”与“产业”融合的新途径和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民族服饰标准化技术研究,为继承、创新、发展、弘扬我国非物质文化奠定基础,为民族文化要素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为我国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利用提供标准化技术应用实证,为标准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和生产性保护提供参考;该课题的研究也为“三少”民族服饰可持续发展集聚了一批专业研究人才,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研究队伍,为“三少”民族服饰可持续发展建立了人才队伍;课题研究案例及标准化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标准化技术提供可能,是文化领域扩大标准化技术应用范围、促进标准化技术与文化艺术全面融合的需要。
正蓝旗元上都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蒙古族服饰图鉴》主编那仁夫说:“制定蒙古族部落和‘三少’民族服饰自治区地方标准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对实现民族服饰文化的产业化进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下一步将民族服饰向生活化、时尚化发展既保留各部落特征,又可实现日常生活的审美需要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文献。”
内蒙古吉玛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吉玛有着切身感受。吉玛从1985年开始从事蒙古族服装的设计、制作,她坦言:“包括我在内的不少设计师对蒙古族一些部落服饰、‘三少’民族服饰并不是很了解,素材也大都来源于电影、宣传画等,有时只能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凭想象设计。服饰标准的制定对我们来说是一项看得见的‘实惠’,因为不仅是我,整个行业都可以更为专业的从事这项事业。”
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越来越迫切。科技部、国标委、文化部在《“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行动纲要》中均提出要求:生产性保护是文化部、科技部等14个部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提出和推动的重要保护方式,有利于激发非遗生命活力,有利于继承弘扬民族文化,有利于生产性保护与生产生活融合,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鉴于此,并因为自治区标准化院制定的《蒙古族服饰》地方标准成果,自治区标准化院与文化部文化标准研究中心共同申报了国家课题《民族服饰非遗生产性保护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本课题以国家级、省级民族服饰非遗为项目研究对象,以蒙古族服饰为案例,提炼生产性核心文化要素,研究开发利用“合理性”和“破坏性”本质,揭示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内在规律,为继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措施和生产性保护的延伸,为探索非遗保护的标准化技术应用提供实证案例。目前该课题已获国家科技部通过,课题已经启动,将于2014年完成。届时将产生7个国家标准和3个研究报告。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服饰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标志。那些隐藏在针脚里的独特,那些爽朗明快的颜色,那些属于一个民族自己的外表和习惯,那些述说着史诗和传奇的图腾,都展现着一个民族的独特风格。而标准化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将与文化艺术实现更为全面的融合。
作为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治区标准化院院长兰英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和目前能够收集掌握的所有资料,编写制定出的《蒙古族服饰》系列地方标准是很有价值的标准文献。下一步,自治区标准化院还将对分布在全国其他省市的蒙古族服饰,进行再搜集、再研究。同时,注重研究《蒙古族服饰》标准实施后的实际应用情况,充分利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修订的特点,提高标准的水平和质量,满足社会的需求,真正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胡芳 籍凤英 蒋柠)